广东痛经假最新规定

广东痛经假最新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同时,有医生表示:如果痛经原因自查后无好转,应及时上医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