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查无此人的邮件

如何处理查无此人的邮件

查无此人的邮件,一般是离店客人、尚未抵店客人、取消预订的客人,或收件姓名不祥的邮件,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对已离店客人的邮件,如客人离店时留下地址并委托饭店转寄的饭店应予以办理,否则应将邮件退回。此类客人的电报、加急电报、电传等,通常也按原址退回。

2)对订了房尚未抵店或推迟抵店的客人的邮件,应放在待领邮件处,或与客人的订房表一起存档,待客人入住时转交。

3)对订了房有取消订房的客人的邮件,除订房客人有委托并留下地址的饭店应按地址予以转寄外,其余情况一律退回寄件人。

4)对收件人姓名不详或确实查无此人的,凡急件应立即退回平信可保留一段时间,确实无人认领的再退回原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