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补缴规定

新农合补缴规定

不可以补缴的!

按国家规定,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应在年底前缴交下一年度的参合费。为方便外出务工人员缴交费用,我省规定,参合缴费最迟必须在当年2月底前截止,逾期不予补办,当年度新生儿除外。

根据政策规定,现已无法补办其本人的参合手续。若属未全户参合,户内已参合人员本年度发生了住院医药费用需要新农合报销时,则该户未参合人员必须每人补交390元(即政策规定的参合自缴费用70元和各级财政配套资金320元)后才能享受报销补偿,且补交人员不能享受新农合医药费用报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