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官职

王阳明官职

王阳明一生担任最高的官职应该就是南京兵部尚书了。

只是可惜这个官职实际上相当于一个闲职,实权并不大,看上去倒是很不错,实际操作中却处处受到他人的限制,很多人都对王阳明虎视眈眈。

王阳明一生官职如下:

自刑部主事历任贵州龙场驿丞、庐陵知县、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两广总督等职,接连平定南赣、两广盗乱及宸濠之乱,因功获封新建伯,成为明代因军功封爵的三位文臣之一(另外两位是靖远伯王骥和威宁伯王越)。晚年官拜南京兵部尚书、左都御史。

王阳明:官运亨通,两年从七品芝麻官升为正四品

公元1508年(正德三年),刘瑾奏请,各地屯田课税不再补助边境军需,留为朝廷支用。公元1510年(正德五年),派往宁夏的大理寺少卿周东,更是虚报田亩,多征课税以贿瑾,戍边将士极愤,安化王乘机起兵叛乱。

安化王以“清君侧”作檄文,历数刘瑾罪状,及乱平定,檄文上奏,帝令抄家,得巨额银两及军备物品,帝大怒,凌迟处死刘瑾。正如王阳明诗曰:世事验来还自领。

刘瑾伏诛,官场变大,王阳明从庐陵知县升为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还未就职,又改任吏部验封司主事,分管封爵、袭荫等事,不几又升任吏部文选司员外郎,掌管文官升迁、改调等事,公元1512年(正德七年)3月升考功清吏郎中,12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两年时间,从正七品升为正四品,升了三品六级。

官是愈来愈高,治学亦是愈加勤勉,吏部供职时,于京师大兴隆寺研学,常与湛若水、黄绾、乔宇相互探讨切磋,亦让弟子辩朱、陆之学,先生认为朱、陆皆圣人之徒,然朱熹理学求理于外益繁以难,渐近陆象山之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