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有何区别

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有何区别

区别如下:

一、不同的定义。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应从采购单位或服务接受单位收取的用于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服务,以及购买单位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杂项费用。

其他应收款是公司应收款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账款会计公司,除购买转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代位应收款,应收保单,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再保险合同允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和临时付款。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临时付款,临时付款是指各种应收款和发生在企业商品贸易业务之外的临时付款。

二、会计范围不同。

应收账款核算的内容包括:

1、企业应当向采购单位或服务接受单位收取款项,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商业活动

2、会计企业应当从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等中收取有关债务人。价格,包装费和运输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

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包括:

1、各种应收款和应收罚款。因雇员过失造成的一定损失应予赔偿,或因公司财产的意外损失等原因向有关保险公司追偿

2、应收租金包租金

3、应向员工收取各种预付款,例如支付给员工的水电费,医疗费和租金应由员工承担

4、储备金(分配给职能部门,车间,企业的个人营业额等的储备金)

5、存入押金,如租用包装所支付的押金

6、转移预付费帐户

7、宣布购买股票后应收股价中包括的宣告股息(或包括在内的“投资收益”)。

8、其他各种应收款和临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