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票据,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或无自有产权住房承诺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房租金额确定,最高每月不超过1000元。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票据,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或无自有产权住房承诺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房租金额确定,最高每月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