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与办法的效力

条例与办法的效力

条例的效力高于办法。

办法是对有关法令、条例、规章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是对国家或一个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它的制发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释性的说明和规定是对国家或一个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一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它的制发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