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暖的国家标准

城市供暖的国家标准

1、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2℃,即以1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在16℃和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

2、室温标准︰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C,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3、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标准是:在16度到24度之间,大部分供暖公司会将供暖的温度设定在18度。

法律提示,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应为18℃±2℃,但不得低于16℃。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供热温度等于14℃或者高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