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直接判定法

安全风险直接判定法

全风险直接判定准则

判定准则 1、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二级、三级、四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 2、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装置。 3、涉及爆炸品及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A 级 4、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 5、存在快速冻结装置的涉氨制冷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