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观察室设置标准

医院观察室设置标准

观察室设置在医院急诊部。观察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米,有吊涟分隔时不应小于1.4米,床沿与墙面净距不小于1.0米。

2,可设置隔离观察室或隔离单元,并应设单独出入口,入口处应设缓冲区及就地消毒设施。

3,宜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管道系统终端。

观察室原则上应单独设置在体温监测点(相对独立的院落及人员密集场所)附近,间距3米以上距离,方便对监测发热人员及时进行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