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不楚的典故

不清不楚的典故

出自:宋·袁燮《絜斋集》第十八卷:“是非予夺多含糊其辞公则不然可则曰可否则曰否。

原指话说得含糊而不清楚。现形容为掩盖真相或回避要害问题而将话故意说得含糊。这层意思与“闪烁其辞”相近。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结构] 偏正式。[辨析] ~和“闪烁其辞”都有说话“不清楚、不明确”的意思。但~着重在说得含糊不明确“闪烁其辞”着重在说话遮掩不正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