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