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管理范围

城乡建设局管理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政府规章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编制保障住房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房改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三)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房屋交易市场、房屋中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承担全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审查负责县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建管交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物业、供水、供热、燃气、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镇管理相关执法工作。

(五)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拟定并监督执行、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