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中移风易俗指的什么

村规民约中移风易俗指的什么

移风易俗指的是:改变旧的风俗习惯。

村规民约中移风易俗指的是:

一、带头倡导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世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二、操办丧事遵守“五个不超”:

1、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绝不超过5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

2、摆放的花圈(包括电子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10个(对)

3、出殡鼓乐队、唱班总人数不超过20人

4、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10辆

5、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8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300元),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1000元)。

三、操办丧事遵守“五个禁止”:

1、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宗教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或其他扩音设备。晚上宗教活动时间应在9点30分之前结束。

2、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施放(悬挂)白气球、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具以及其他丧葬陋习行为

3、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燃放烟花爆竹、烧撒纸钱、播放哀乐、吹号奏乐,以及禁止在家守灵期间、祭扫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制造、销售用于丧事活动的花塔和超标准的花圈、花篮、花匾

5、禁止新建、翻新、修复私坟和骨灰装棺再葬。

四、本村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居住在本村的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道、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在殡葬活动中,除执行“五个不超”、“五个禁止”外,还要遵守“五个规定”:

1、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机敛财

2、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或安排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办丧、送殡活动

3、出殡酒席置办总数不超过15桌(每桌限10人)

4、除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外,不准参加丧事期间的平时用餐、出殡酒席和守夜活动,不参加违规办丧的吊唁活动

5、操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的丧事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告制度。

五、承诺在办丧过程中严格遵守“五个不超”、“五个禁止”、“五个规定”

六、带头做丧葬礼俗整治的宣传者、劝导者、践行者、监督者,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做出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移风易俗指改变那些落后野蛮甚至带有浓厚封建迷信色彩的旧的风气和规矩,以弘扬传统,传播正能量,引导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