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追诉期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追诉期

没有追诉期。只要公司在诉讼期间,变更法⼈代表,但只要公司存在,就不影响诉讼活动的。

合同⽣效后,当事⼈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负责⼈、承办⼈的变动⽽不履⾏合同义务。因此,公司变更法⼈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个⼈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个⼈承担。

反之,如果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原告还没有及时主张权利,那么公司法⼈被变更后也⽆法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