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失踪案的真实案例

儿童失踪案的真实案例

11月27日上午9时24分许,荣昌区公安局仁义派出所接到周先生报警,称他的小孩于11月26日下午4时许从家中离开,至今未归,担心其安全,便向警察求助。

接警后,仁义派出所迅速按照失踪失联机制开展工作,但因该走失儿童年龄较小,未办理身份证和未携带手机,且已失踪17个小时,警情特别紧急。值班民警秦廷军迅速向报警人了解走失儿童外貌及衣着特征。同时,发动社区民警在社区微信群发布寻人启事,并通报疫情卡点和学校家长群,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寻找走失儿童。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于11月27日上午10时,在仁义镇三奇村乡村公路上将走失儿童找到。经询问,孩子称是因疫情不上学在家觉得无聊,就外出玩耍。民警对小周进行引导教育,小周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今后离开家会告诉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