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

哪些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

海关监管车辆并不是“海关的车辆”,它的所有人是运输企业,只是在海关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在境内从事对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

哪些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上述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

(二)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厢体必须为金属结构,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

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三)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

(四)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

(五)从事特种货物运输的车辆须递交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