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全部规矩

苗族全部规矩

一、服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二,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

三,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

四,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

五,节庆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

六, 湘西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但需举行订婚、过礼、结婚、回门等手续。    

苗族人接待客人时,主人会穿上节日盛装。男主人到村寨外的路旁,恭迎客人光临。有时甚至还摆下酒席。客人到家门口时,男主人以唱歌形式叫门,告知女主人贵客已经临门,女主人唱着歌开门迎客。

苗家以鸡、鸭为待客的佳肴,而且视其心、肝最为珍贵。苗族人忌食狗肉。苗族祖先神位所在的地方不让人坐,也不许人们在家里或在夜间吹口哨。

苗族青年的恋爱习俗比较独特,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和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可以参加“游方”,即寻找异性朋友。

每逢节假日或农闲时,男女青年便会不约而同睇聚集到村寨附近的社交场所“马郎场”,通过低声清唱找对象,谈情说爱。

苗族青年还有“踩脚传情”的习俗。游方时,小伙子用脚尖踩女孩子的脚,表达爱慕之意。

女孩子接受小伙子的求爱,便也轻踩小伙子的脚若不接受,则不理会。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到初八,是苗族人民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采花山。节日里,人们穿着民族服装,喝香醇的美酒,跳起古老的芦笙舞。而传统的斗牛、舞狮等活动,更增添了欢乐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