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医院外来护工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停止缴费)
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
3、《关于医院外来护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试行意见》[沪人社养发(2013)42号]。
申请条件:已办理就业登记退出手续。
办理材料: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