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役证是什么意思

军役证是什么意思

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

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国家兵役法规定公民的服役年限为18至22岁。对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适龄公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可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时限为两年。据此,兵役证的有效期为其最后一次服兵役的年份再顺延2年。

如2003年年满22周岁的公民,其兵役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在兵役征有效期限内,持证的适龄公民应在其每一兵役年度内的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日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依法办理兵役证年审手续否则,下一兵役年度内兵役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