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公开听证流程

交通事故公开听证流程

程序组织如下: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