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消防用水施工规范

建筑工地消防用水施工规范

规范一:建筑工地消防用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

规范二:建筑工地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规范三:建筑工地消防用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消防用水量不大于15L/Ls,可布置成枝状

工地目前需要配置消防水泵,一主一备,电气线路要从总断路器前端接入。设置临时室外消火栓,临时室内消火栓也要跟着楼层施工进度增配。配齐水带水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