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地级市成立时间

宿迁地级市成立时间

1996年7月

1983年3月建省辖市盐城市,1996年8月12日设立地级泰州市,1996年7月设立地级宿迁市。 1、盐城市 1953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盐城专区辖盐城、东台、大丰、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和淮安8县。 1954年10月,淮安县划归淮阴专区。

199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宿迁市,下辖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和原来的县级宿迁市,同时将原来的县级宿迁市以大运河为界划分为宿豫区和宿城区,运河以东为宿豫区,运河以西为宿城区,市政府机关在宿城区!

1996年7月19日

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区划调整决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宿迁市。9月25日,市人大一届一次会议胜利召开,选举产生了“一府两院”领导班子,标志着地级宿迁市正式诞生,从此掀开了宿迁历史崭新的一页。宿迁设市是1983年实行市管县领导体制以后的一次区划调整的优化,是宿迁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