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行政主体有哪些

行政法的行政主体有哪些

行政法主体的含义: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其他行使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的人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行政法主体的特征:1.是行政关系的参加人2.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关系的参与人3.行政法主体是行政法关系的第一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