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3)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5)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6)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