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库用地年限

粮食仓库用地年限

没有年限

国有粮库储备仓属于属于工业建筑中的仓储建筑

粮食是重要的国家战略物资,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国有粮食企业修建的储备仓具有增加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粮食批发流通储备粮仓有明显区别。

国有粮库也并非专门从事粮食储存的单位,还承担着粮食加工的生产性任务,因此国有粮库储备仓同样不属于民用建筑范畴内的商业仓库。

粮食仓库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类型性质划分,为仓储用地,第一若是划拨用地,无年限限制的。象国家大型的粮油库,都属划拨性质的土地。

第二若是出让用地,是50年使用权年限。象面粉、食用油加工企业或有限公司,用地就是出让性质的仓储用地。

粮食仓库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用户以受让或转让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