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乡公所全称是什么

解放前乡公所全称是什么

我国建国初期,乡镇叫乡公所和镇公所,是沿袭解放前的机构名称。那时的乡公所和镇公所设主任,财粮委员,妇女主任,民兵队长等职务,负责乡、镇辖区内的各项事务。五十年代中期,我国食行土地改革,开始走合作化道路,成立人民公社。过去的乡镇公所都改为人民公社。

乡公所是解放前的相当于乡政府的一级政府,规模较小,没有完整的政府办事部门,只有几个人来负责和上传下达。

现在在我国台湾地区仍然这么称呼。大陆现在有区公所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