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区别

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区别

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都是"四种形态″的运用方式,但两者表示严重程度和实施方式、后果均有不同。

批评教育对象为轻微违纪、后果轻微的行为,领导在实施批评时也不需记录,对被批评者没有影响期。

诫勉谈话对象为轻微违纪但有一定后果行为,被谈话内容须记录在案并存档,对本人有影为六个月期。总之,诫勉谈话比批评教育严重。

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很大的。批评教育是我们在日常的工作或教育当中经常使用的是与表扬相对应的一种教育方式。诫勉谈话就是一种法律行为了,是对有违法行为轻微者进行的一种处罚。所以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的主体客体或者说对象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