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稳压罐设置规范

消防稳压罐设置规范

除非极特殊情况,比如国家大型建筑等经过消防队同意才可以,一般情况都不行!

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两支水枪和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

这是指消火栓和自动喷洒合用气压罐,如果单独设置分开即可!

至于总容积V=βVxf/(1-αb) 式中 V——消防气压罐总容积(m3) Vxf——消防水总容积,等于消防贮水容积、稳压水容积、缓冲水容积之和(m3) β——气压罐的容积系数,隔膜式气压罐宜为1.05 α——工作压力比,宜在0.5~0.9范围内取值。

气压罐贮水容积和稳压水容积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消火栓给水系统中消防气压罐贮水容积不得少于300L。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消防气压罐贮水容积不得少于150L。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的消防气压罐,贮水容积不得少于450L,稳压水容积不得少于50L。缓冲水容积一般取30L.

消防稳压罐设置规范

一、气压水罐

1 压力显示

1 )气压水罐应安装压力显示和控制仪表。

2 )补气式气压水罐取压口应设在稳压调节水位下限以下胶囊式气压水罐取压口应设在罐顶,应测取罐内水压。

3 )胶囊式气压水罐罐内充气压力的监测应简便,操作方法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2 液位显示

1 )补气式气压水罐内的液位显示应清晰直观。采用液位控制器显示液位的应符合5.13的要求。

2 )卧式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罐体直径的50%,立式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罐体总高的50%。

3 补气装置

1 )按6.7.1的规定进行试验,装置应能完成正常工作循环。装置中补气阀、自动排水阀、自动排气阀、平衡阀及其他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各部件不应损坏。

2 )采用空气压缩机补气的设备,选用的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气压水罐最高工作压力的1.25倍。

4 止气装置

1 )止气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止气装置动作后设备出水口不应有气体泄漏。

2 )按6.11.5的规定进行试验,气压水罐内压力降应不大于稳压压力上限p4的2%。

5 胶囊

1 )胶囊材料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528的要求。与市政管网连接的设备其胶囊材料还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检疫要求。

2 )胶囊按6.11.6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不应破裂。

6 出水口

气压水罐出水口直径按稳压流量计算确定,且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二、管道阀门及附件

1 常规管道阀门及附件

常规管道阀门及附件应符合GB 27898.1-2011中5.12的要求。

2 无负压(叠压)稳压设备的特殊要求

1 )在市政给水管网允许的条件下,从市政给水管网取水用于消防稳压应使用消防无负压(叠压)稳压设备,设备中配套使用的负压消除抑止器、真空抑制器、稳流补偿器等部件性能应符合CJ/T 265的要求。

2 )稳流补偿器应安装压力显示和控制仪表,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容器总高的50%,出水口不应小于稳压泵进水口径。

消防稳压罐设置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火栓系统没有设置稳压系统要求。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0.3.1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10.3.2条,我就不写了,反正是压力不够就要设稳压系统(稳压泵+气压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