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员资格证怎么考

婚姻登记员资格证怎么考

婚姻登记员由本级民政部门考核、任命。婚姻登记员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业务 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婚姻登记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方可从事 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 印制。 婚姻登记员应当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业务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婚姻登记处应当及时将婚姻登记员上岗或离岗信息逐级上报省 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上报的信息 及时调整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权限。